梧州市职工医保“两病”认定下放至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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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梧州市作为“两病”(高血压病、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认定权限下放已有一年多时间,该项举措大大方便了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及就诊,得到群众一致好评。截至今年6月,我市累计办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24.7万人,门诊就诊15.98万人次,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1266.53万元。

据悉,为拓展“两病”认定成效,市医保局将增加下放职工医保“两病”认定权限列为今年改革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到基层充分调研,认真研究政策,积极进行系统测试,完成了下放职工医保“两病”认定权限的前期准备工作。8月1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做好“两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将职工医保“两病”认定一并下放至基层医疗机构。此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保的“两病”患者,需要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现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以进行认定,充分享受医保待遇。

“梧州的医保政策及时惠民,在乡镇就能办理‘两病’认定,现在我每年有5500元的报销限额,在镇卫生院拿高血压药能报80%,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陈女士高兴地说道。陈女士是苍梧县岭脚镇一单位的职工,患有高血压,但因平日工作生活都在镇里,离最近的二级医院有1个小时车程,因为上班忙、路程远,一直没有办理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自费购买高血压药品。8月15日,她在岭脚镇卫生院顺利地办理了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家住在长洲区兴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的陈老伯也享受到了该政策带来的便利。陈老伯是退休职工,患有高血压,由于行动不便,平日只能在家附近活动,也没有办理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近日,他在兴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高血压认定,并领到了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据了解,我市是自治区第一个下放职工医保“两病”认定权限的城市,凡是参加了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群众,在全市106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两病”认定,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据统计,全市约325万名基本医保参保人可享受该项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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