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自治县单行条例助力瑶医药发展 恭城富川将瑶医药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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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 郭燕群)瑶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以下均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分别于9月1日和10月1日实施。这两件自治县单行条例结合当地实际,明确了基层“赤脚”瑶医的从医资格考核,明确将瑶医药纳入医保。

恭城人大在瑶医药立法中广泛听取瑶医意见。陈水旺 摄

富川和恭城瑶医药文化历史厚重

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的瑶医药文化历史厚重,据2015年至2017年普查数据显示,恭城瑶族自治县共有350多人从事瑶医药活动;富川瑶族自治县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民间医药体系,其中,富川瑶族银磁蛋推疗法被列入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这两个地方的瑶医药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如民间瑶医药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和学历偏低,难以通过统一中医医药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法从医资格,因此规范管理和学习传承难度较大。

明确“赤脚”瑶医从医资格考核

为解决和规范民间“赤脚”瑶医的从医资格认定,《条例》结合实际从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由自治县采取措施,加大对高层次、复合型瑶医药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和支持瑶医药从业人员到农村依法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以师承方式学习瑶医或有多年瑶医医疗实践经历,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两名以上中医医师或者瑶医医师推荐,由自治县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设立的考核专场,组织中医药和瑶医药专家以及在公立医疗机构从事瑶医药执业的医师组成考核组,进行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取得瑶医(专长)医师资格。同时,对无法取得瑶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人员,由自治县在上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这部分人员开辟一个能够合法从事瑶医执业活动的通道。

将瑶医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条例》还明确,将瑶医医疗服务机构和瑶医诊疗项目、瑶药饮片、瑶药成药和医疗机构瑶药制剂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患者诊疗将更便利。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鼓励单位与个人捐赠瑶医药手稿、手抄本、单方、偏方、秘方、验方等,《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规定了奖励措施,推动瑶医药的发展与传承。明确由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瑶医药专家认定,确有重要价值的,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瑶医资格认定中,同等条件下给予捐赠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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