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广西累计投放“桂惠贷”758.15亿元 中小微企业占比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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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记者从广西财政厅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区下达第一批“桂惠贷”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92亿元,占“桂惠贷”自治区财政全年贴息预算资金的一半;全区金融机构加大“桂惠贷”投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44195户,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3.20亿元。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持续加大“桂惠贷”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聚焦产品要素配置、助力薄弱环节、降低融资成本,全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着力提升“桂惠贷”的惠及面、精准度。一方面,在现有财政贴息规模内,调整优化“桂惠贷”相关产品的适用范围、贴息比例、贴息金额等要素配置,扩大政策受益的惠及面。其中,将“经营贷”适用范围调整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产品贴息金额上限(年度)由1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更加凸显支小支微。
另一方面,支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立小微企业“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持续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桂惠贷”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一季度,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758.15亿元。其中,投向中小微企业711.83亿元,金额占比93.89%;投向民营企业604.39亿元,金额占比79.72%;投向农业68.51亿元,金额占比9.04%。
此外,我区还聚焦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桂惠贷”由金融机构根据不同产品按降低0.5~3个百分点后的利率发放优惠贷款,再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可以直接降低贷款主体融资成本。2023年,各级财政力争统筹整合“桂惠贷”贴息资金60亿元,由自治区财政与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4:6比例进行分担,鼓励和支持企业所属市本级与县(市、区)级财政合理分担贴息资金比例,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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